此文来自于中国会计报/2023年/月/115日/第004版地方传真
本报记者张修权
辽宁省财政厅近日组织编制了《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夯实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科学完整的内控工作体系。
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提炼总结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的遵循依据,形成了以国家、省及部分行业内控制度及六大经济活动政策为基础,各单位通用工作程序为补充的标准化系统化精细化流程手册,帮助单位解决内控设计合规性问题,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的改进与提升提供指引和参照。
内容操作性强 应用价值大
《指引》全文 15 万字, 由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内控信息化建设等七部分组成,既直接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又为市、县(区)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内控建设的方法内容、整体框架、表单范例等。“《指引》是直接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的指导说明书,以标准化流程手册为基础,,包含国家、省及部分行业政策依据和无明确外部要求的各单位通用工作程序,可以帮助单位解决内控设计的合规性质量问题,补充法定工作中单位缺失和疏漏的部分。”上述相关负责人说。他表示,具体来说,《指引》可以有效为相关单位提供以下三方面帮助;一是可以为单位内控建设对应的各项业务提供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的依据,不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依据,同时也包含业务部门的工作依据;二是各单位财务及内控管理部门可以借助《指引》,进一步推动业务部门及岗位面向其工作程序、职责分工进行合规改进,从源头上提升单位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三是为对各单位组织分工、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指引》不仅适用性更广同时针对性更强,对不同的部门及单位,具有不同的参考价值。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域特殊政策要求和单位现实情况,参考省财政厅发布的《指引》,制发适应各级需求的具体操作规范,更有针对性地服务于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省级各主管部门可在结合各自行业要求和现状的同时,参考该《指引》,加入行业主管部门对经济活动的相关要求,制发带有行业属性的内控工作操作指南。同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指引》,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内部相关工作程序;对于市、县(区)级单位, 《指引》同样具有指导借鉴意义。深入调查研究 梳理重点难点
《指引》突出问题导向,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被调研单位的共性和重点问题,着重关注单位在内控工作中的现实需求,让《指引》真正地贴近实际、落到实处。“省财政厅一直致力于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工作提供科学系统的帮助与服务,从2019 年开始,探索采用基于标准的内控建设方法,梳理出国家、省级单位在内控工作中必须明确的工作环节及对应的政策依据。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于2020 年和2021 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两次内控核查工作,通过与核查单位沟通交流,逐步确认这种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核查结论及基于各级政策要求的改进建议,能够有效帮助单位完善内控工作。”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两年内控编报培训及内控核查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对内控工作的认知及重视程度也在逐步提高。据了解,由于单位内控工作多由财务人员兼管,工作内容繁杂、人员紧张、内控意识和专业知识不足,各单位在内控工作的推动和系统梳理中仍存在一定困难。为了提高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水平,在连续三年的实践验证基础上,2022 年底,辽宁省财政厅正式组织开展《指引》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指引》的编制继续沿用了基于标准的方法。”上述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基于标准就是把外部政策和单位的工作流程进行衔接、融合、应用、校验,把相关政策文件里面对工作程序的要求进行梳理,并且融入相关业务中去。遵循《指引》意味着遵循的是外部政策要求,外部政策要求的刚性就是《指引》的特征。外部政策要求的刚性与实际单位的业务流程相衔接,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分工与每个人有直接关系,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把政策要求提供给每一个人,与每个岗位的实际工作结合上。所以,业务操作中可以遵循《指引》, 内部审计、监察、内控工作评价也可以遵循。据悉,辽宁省财政厅通过开展问卷调查、深入重点单位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历时8 个月时间编制完成了《指引》。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人员介绍,首轮调研工作采用微信小程序电子问卷形式在省直单位内控工作群中开展,共收集到387 份问卷。问卷针对单位内控总体情况的调研主要围绕内控核查效果、单位六大经济业务内控建设情况、内控机构设立情况、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情况、风险评估做法及成效、内控工作难点及困惑、内控建设需求及目标、信息化及其他业务建设的需求和看法这八项内容展开。“通过调研分析,我们发现,单位内控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重点问题包括两大类:一是单位内部存在内控没有解决具体问题、内控改进完善为了应付领导要求和审计巡视、内控缺少技术人才等问题;二是在审计、巡视等外部检查中发现单位共性问题包括制度流程不完善、单位对相关政策依据缺乏详细了解等情况。”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单位存在的共性和重点问题可以看出,单位对于发布《指引》是有现实需求的。对单位来说,行业指引比公共指引更贴近单位,实际的经验交流活动比范例参照更有意义。因此,各单位对《指引》的期望度较高。
动态更新更及时 落地应用更有效
为保障《指引》具有更普遍的适用性,辽宁省财政厅针对医院、高校等业务复杂、有特殊内控要求的行业,选取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深入调研,通过现场调研对各单位内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及对《指引》的期望有了更具体的了解,将各单位情况进行汇总后,作为《指引》编制的参考。同时,省财政厅组织理论及实务界专家对《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框架)》(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综合考虑各位专家建议,修订完善后,最终促成了《指引》的出台落地,发放到了省直各单位和各市财政局。相关单位现在也可以通过辽宁会计网自行下载《指引》《政策汇编》《指引应用说明》电子版学习使用。“为了整改审计、巡视、纪检监察发现的内控问题,寻找有效依据和方法,随着外部压力和单位领导的相关意识不断增强,单位的相关需求也随之提升。”参与编制论证的业内专家表示,相关单位可以通过《指引》,找到内控建设有效方法和措施,有效解决本单位内控建设流程不清、职责不明的具体问题。同时,为解决日常工作中扯皮、打架问题寻找外部依据,单位内控牵头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借助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内部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规定和要求、内外部环境变化、内控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各单位反馈等,对《指引》进行动态更新,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适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讲解、答疑讨论,不断提升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水平,持续贯彻落实各项财经要求,为单位管理提升和业务有序运行保驾护航。